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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有信仰 国家才有力量

发布时间:2014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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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有信仰 国家才有力量

 

 

据2013年12月23日新华社电 中央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》,将24字核心价值观分成3个层面:

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;

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;

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,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。

人民日报评论员:人民有信仰 国家才有力量

一个国家的强盛,离不开精神的支撑;一个民族的进步,有赖于文明的成长。

我们常说,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,不仅要在经济发展上创造奇迹,也要在精神文化上书写辉煌。今天,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,焕发什么样的精气神,才能引领思潮、凝聚共识、攻坚克难?在追逐中国梦的伟大奋斗中,弘扬什么样的价值观,才能使我们的国家、民族、人民在思想和精神上更加强大?

“倡导富强、民主、文明、和谐,倡导自由、平等、公正、法治,倡导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,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”党的十八大从国家、社会和公民三个层面概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、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。这三个“倡导”,勾绘出一个国家的价值内核、一个社会的共同理想、亿万国民的精神家园,在全社会激发起强烈的共鸣。

物质贫乏不是社会主义,精神空虚也不是社会主义。发展起来以后的中国,对精神信仰、伦理道德、社会风尚的关注更甚以往,对主流价值和共同信念的归属感尤为强烈。倒地老人“扶还是不扶”的热烈讨论,折射出人们对道德良知的珍视与焦灼;教育公平、就业公平、司法公正一再成为舆论焦点,道出了人们对社会规则的态度和期望;构建现代文明的国家理念,体现了为公民营造踏实的幸福感、让国家铸就更强软实力的理想和追求。人生需要信仰驱动,社会需要共识引领,发展需要价值导航,三个“倡导”的指导要求,正对应这三个层面的时代要求,可谓大势所趋、正当其时。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发热议、产生认同、赢得共鸣的原因所在。

历史证明,一个国家和民族,贫弱落后固然可怕,但更可怕的是精神空虚。失去了理想信仰,内心没有约束,行为没有顾忌,再多的外部要求,也会“法令滋彰,盗贼多有”;丢失了主导价值,没有了明确准则,冲破了道德底线,再丰裕的物质生活,也难免“金玉其外,败絮其中”。近代以来,中国人民的奋斗目标、中国梦的重要内涵,就是在寻求国家的价值内核、实现社会的共同理想、构建国民的精神家园。在这样的意义上,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人生奋斗的梦想之舵,是中华民族的精神之钙,是当代中国的兴国之魂。从知与行的角度,发掘每个人心底蕴藏的善良道德意愿、道德情感,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内化为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意识,外化为群体和个人的行为规范,才能产生凝聚力、焕发战斗力,夯实全面深化改革的思想基础。

人民有信仰,国家才有力量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宣传活动,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,同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和伟大成就联系起来,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联系起来,我们就能不断形成更加广泛的价值认同,不仅为国家发展助力,更为民族进步铸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