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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6年暑假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
发布者: 学院办公室
发布时间:2016-06-28
浏览次数: 1292

院属各单位、物业公司:

根据学院校历安排,为做好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,现将放假时间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及开学时间

(一)学生放假及开学时间:

学生于79日(星期六)至826日(星期五)放假。学生期末考试结束后可离校。 827日(星期六)返校报到、注册,参加迎新工作的学生提前一天返校,829日(星期一)正式上课。

(二)教职工放假及开学时间:

1.教职工于79日(星期六)至823日(星期二)放假,824日(星期三)开始上班,827日(星期六)828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。

272日(星期六)73日(星期日)正常上班,班车正常运行。

二、迎新工作

新生的报到时间为827日(星期六)828日(星期日),省外新生815日(星期一)开始报到。要做好迎新准备工作。学院于825日下午2:00召开迎新工作协调会,请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。各有关单位要依据新生报到时间做好迎接新生的准备工作,尤其做好假期外省新生报到工作,后勤保卫处要做好宿舍教室的准备工作。

三、有关要求

(一)教务处、各系(院、部)要做好期末考试工作,加强考试管理,严肃考风考纪。学工处要协调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,加强考风考纪教育,诚信考试,杜绝作弊。教师按规定时间提交学生成绩。

(二)各部门、各系(院、部)本单位学期工作总结,于7712:00前将纸质稿和电子稿报学院办公室(主楼912)李德才处,具体通知要求另行印发。

(三)各部门在放假前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检查。对本单位所辖区域进行防火、防盗、防水等安全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要立即予以整改,整改不结束不得休假。存放重要物资设备的场所,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;对容易发生盗窃事故的重点部位要加强防盗措施。后勤保卫处放假前组织全校安全检查,并将检查结果报分管院领导。各部门在放假前与后勤保卫处联系,上报需要维修保养的设施设备。要在放假前做好学期结束工作,安排好新学期的起始工作,确保放假前后和暑假结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正常有序进行。

(四)暑假期间学生不留校,假期结束后按时返校注册、上课。各系(院、部)及有关单位要在假期开始前,对学生、教职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教育,提高自我保护、不参与违法犯罪活动的意识,在回家、旅游及返校途中注意交通和人身、财产安全,乘坐有资质的运营车辆,合理安排作息时间,加强体育锻炼等。 

五)后勤保卫处要做好假期校园生活保障及维修工作,保障假期值班场所的水、电供给;对全院的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疏通,做好暑期防汛工作;利用暑假做好校舍、设备设施的维修工作。进出楼内人员必须进行登记,严格履行物品交接手续。放假后和开学前,要督促物业公司全面彻底地进行卫生保洁工作,并做好假期校园保洁工作。

(六)做好招生工作。各部门要积极配合招生工作处做好招生工作,各有关人员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,增强责任意识,高质量地完成2016年的招生任务。图文信息中心要保障暑期校园网络的畅通,确保招生咨询网络畅通,保障网上录取工作顺利完成。

(七)做好值班工作。暑假期间,学院办公室、后勤保卫处要安排人员值班,并做好值班记录。其他单位确因工作需要加班(值班)的,于73日前将经分管院领导批准的暑假值班(加班)人员名单报送学院办公室(主楼912室)刘洋处。

(八)各单位值班(加班)人员应按时上下班,暑期上班时间上午9:00、下午14:00到主楼一层大厅签到,下班时间不变,严禁脱岗。

(九)放假期间,保卫部门要严格执行人员、车辆进出校门登记及检验工作,加强校园安全、监控设施及消防安全,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巡逻和夜间巡逻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处置、上报,确保校园安全稳定。

(十)暑假期间,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学院办公室(主楼912室),电话:83430266。放假期间,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。院领导值班安排见暑假值班表。

(十一)班车运行安排

暑假期间不安排班车运行,确有需要的报院领导审批后安排。

(十二)各单位要召开专门会议向本单位师生员工传达,并认真贯彻执行。

 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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